歷屆傑出校友
為表揚本校傑出校友、弘揚校譽,樹立楷模並激勵在校學生,凡本校校友(以取得本校畢業證書為限),具備下列各類條件之一者,及具備推薦資格,其推薦次數不限,但以當選一次為限。
1. 學術研究類:從事學術研究表現傑出者。
2. 工商產業類: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者。
3. 社會服務類:投入社會公益、國家建設有特殊貢獻者。
4. 文化藝術類:在文化藝術方面有特殊創作獲傑出成就者。
5. 特殊貢獻類:對本校之發展有特殊貢獻或優良事蹟足資表揚者。
候選人依下列方式推薦:
1. 由本校校友會推薦。
2. 由各院(系、學位學程)會議決議推薦。
3. 校有十人以上連署推薦。
每學年度開始徵求候選人,各推薦單位於二月底以前以「傑出校友推薦表」提出推薦,送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辦理。傑出校友選出後,由校長於校慶典禮頒獎及公開表揚。
聯絡窗口:
謝睿庭 小姐
03-518-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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