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
「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
有關「113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
本案作業事項如下:
(一)收件日期:113年4月26日(郵戳為憑)前,免備文逕送教育部。
(二)獎項、名額及對象:
1.團體獎(2名):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本部聯絡處及各級學校。
2.個人獎(12名):各級學校教職員、全民國防教師、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及本部聯絡處全民國防教育承辦人員、軍訓教官含借調或任職於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聯絡處之軍職人員)。
(三)薦報具體事蹟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有意願參與評選者,請於113年4月26日(郵戳為憑)前,免備文逕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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