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活力與臺灣之美攝影作品徵選」活動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二、評審結果預定於115年9月15日公布於本會官網(https://www.taichungphoto.org.tw)及國土測繪中心官網(https://www.nlsc.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評審結果預定於115年9月15日公布於本會官網(https://www.taichungphoto.org.tw)及國土測繪中心官網(https://www.nlsc.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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