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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多公告】115年8月1日起政府推動「學貸利息再調降」等三大新措施暨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2306號函轉知,配合行政院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自115年8月1日起實施「學貸利息再調降」新方案!大幅減輕同學及家庭的就學負擔,請申貸同學密切注意自身權益:

🌟 115年8月1日起「學貸利息再調降」三大新措施:

  1. 在學期間【全額免息】:

    • 符合申貸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原需負擔之利息(0.9%)改由政府全額吸收,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

  2. 還款寬限期延長至【2年】:

    • 原畢業(或休退學、服役、實習)後1年開始還款,延長為畢業後2年才開始還款

  3. 畢業後還款利率【調降至 0.775%】:

    • 畢業後開始還款時,政府額外補貼1%利息,學生實際負擔利率由原本1.775%大幅調降至0.775%

📝 就學貸款申貸與查調資格提醒:

  • 同一教育階段首次申貸:

    • 第1學期申貸時間為 8月1日至9月30日止。首貸學生須偕同保證人(未成年須法定代理人)帶齊文件至承貸銀行(如臺灣銀行等)完成對保,並將對保單及資料交回學校生輔組。

  • 家庭年所得資格標準:

    •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含)以下: 符合申貸資格,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上: 若家中有至少1位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之兄弟姊妹/子女,亦符合申貸資格,在學期間利息同樣由政府全額負擔。

    • (註:學生未婚者與父母合併計算;已婚者與配偶合併計算。若有父母離婚、遺棄等特殊因素,可檢具證明向學校申請免合併計算)

💡 建立良好信用觀念與多元助學資源:

  • 維護個人信用: 請同學們建立正確的信用觀念。畢業2年後開始還款時,若遭遇經濟困難,可善用政府提供的「寬緩措施」(如申請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延長還款年限等),切勿逾期未還而留下銀行信用不良紀錄!

  • 多元助學資源: 除就學貸款外,教育部亦提供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拉近方案等多元協助。詳情可至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s://www.edu.tw/helpdreams/Default.aspx)查詢。

如有就學貸款相關疑問,歡迎洽詢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6162,承辦人:劉仕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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