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第23屆學生會副會長改選 公告

第十條 正、副會長不克行使職權時,由行政中心秘書負責招集各部、會負責人暫時組成特別會議,以合議方式議決代理正、副會長之職務。如不能依前項規定決定代理正、副會長時,應重新公告補選或改選繼任正、副會長,其辦法另訂之。

學生會副會長鄒敏君因課業社團繁忙之際等個人因素,無法有效應付掌內事務,故發起此臨時動議,表決新副會長之人選・表決結果:全票通過(7/7)楊登棨為新副會長之人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