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加強納管電動自行車,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預計本(11)月30日掛牌上路,申請牌照規費為450元,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違規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公路總局提醒,民眾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及規費450元。至於使用中的微電車,各監理所站也與微電車經銷商、移工仲介公司、工業區、鄉鎮區公所、里民活動中心等合作辦理「到點服務」車實車查核掛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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