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確診學⽣及密切接觸學⽣其返家之全額交通費⽤補助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6⽇臺教⾼通字第1112202175號函⽂說明,考量學校宿舍多屬⾼度密集場所,為維護住宿⽣健康安全,依指揮中⼼及地⽅衛⽣單位規定,⿎勵及引導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以返家進⾏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為原則。
二、因應教育部政策指引,111年5月3日以後,學校住宿生經衛政機關匡列之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因上述原因由學校宿舍返家時,可憑搭乘交通工具之收據或憑證,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全額補助,含防疫計程車、一般計程車車資,但不含私人運具油資且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三、上述申請不包含校外賃居學生,居隔期間請保留收據或憑證,待教育部正式來文,解隔之後繳交收據或憑證並填寫申請表(如附件)至生輔組(劉先生:03-5186162)申請,學校將依規定每月月底進行一次核報,費用約30日後核撥。但若有急需,可請系助理代為填寫領據向生輔組申請學校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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