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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1 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

民國 111 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
壹、活動宗旨:
 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藉由研習活動策辦,宣示國家南海主權,見證官兵偵巡護漁辛勞,並向師生傳遞同島一命的軍人信念;另透過南海歷史考證、戰略情勢研究、海洋生態體驗、專業課程研習、艦艇實作訓練等方式,激發學子熱愛國家情懷,深耕國土主權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
貳、參加對象:
 (一)教育部: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並以高雄市國中、小學師資優先。
 (二)大專院校: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等研究所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且年齡未逾 40 歲之在學青年(未含軍校、軍職及在職進修人員)。
參、行程規劃:
 訂於民國 111 年 4 至 7 月份期間,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區分 4梯次實施)。每梯次於左營軍港出發(去程計 4 日),抵達太平島後,於島上停留 1 日(夜宿 1 晚),翌日返航抵左營軍港後賦歸(回程計 4 日),全程共計 9 日。
肆、課程特色:
 航程期間邀請專業師資講授「南海戰略」、「國軍建軍史簡介」、「全民國防教育」及各校(隊)專業課程,參觀艦艇設施與實作訓練,舉辦慶生會及校所交流等輔教活動;登島期間,探索太平島文物史蹟,參訪駐防單位,安排升旗典禮、海岸淨灘、環保植樹、郵寄明信片、鐵馬環島巡禮、時空膠囊傳遞、觀音堂祈福、島礁觀測、向官兵致敬等活動,藉此體驗國軍及海巡官兵克服海象,戍守海疆辛勞,拓展學員研究領域,增進南海戰略宏觀認知。
伍、報名及抽籤流程:
 一、遴選方式:
 (一)教育部:
 1.由教育部遴選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師 21 員(女性以 6 員為限),並提供足額備員,確維研習活動訓量,以擴大全民國防教育種能。
 2.活動協調會召開前 1 週,倘人數未達前揭參訓門檻,即取消該梯次活動資格,由大專院校依抽籤備選優序遞補組隊。
 (二)大專院校:
 1.採抽籤方式辦理:
 (1)以國內大專院校為單位,參照活動報名簡章,遴選教師 1員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 6 員(共計 7 員),組隊報名參加(各學校報名以 1 隊為限),並採公開抽籤方式,每梯次錄取 3 所學校,俾廣納各領域學子,增強知識相融與擴散效果。
 (2)為滿足各校研究需求,研習營隊編組採不連續參加為原則,請舊雨新知共襄盛舉,俾延伸研習效益。
 (3)各學校得視相關系所設置,採多系所或單一系所組成參研營隊;另考量太平島及任務艦住宿限制,各學校女性學員以 2 位為限(每梯次共計 6 員),並視各梯次營隊編組需求平衡調配。
 2.員額保留方式辦理:
 (1)110 年因疫情影響,活動取消辦理,臺北市立大學、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大學、中興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淡江大學等 6 所錄取學校,及教育部專案梯次錄取人員,參研資格均保留至 111 年實施。
 (2)保留資格學校,請參照活動報名簡章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即可,不另參與抽籤,逾時視同放棄,缺額由大專院校抽籤備選優序組隊遞補;專案梯次人員由教育部自行律定遞補方式。
 二、報名作業:
 (一)活動訊息及報名簡章,函請教育部配合相關會議時機宣導周知,並函文國內各大專院校,鼓勵所屬國中、小學教師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報名參加。
 (二)前項遴選抽籤採公開報名,由各學校參照活動報名簡章,調查相關系所師生參與意願後,遴選教師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組隊報名(各學校報名以 1 隊為限);教育部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統由教育部蒐整後寄至國防部。
 (三)報名作業採通訊郵寄方式,由教育部及各學校指定主辦系所(單位),彙整個人報名表及繕造團體名冊,郵寄至國防部承辦單位收辦(為避免郵寄疏誤,請電話聯繫確認),即完成報名手續;報名期限自活動公布日起,迄 111 年 3 月 4 日截止(以寄件當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及團體名冊格式逕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網址:https://gpwd.mnd.gov.tw;https://aode.mnd.gov .tw)。
 (四)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師報名作業 ,請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報名事宜。
 三、資格審查:
 (一)承辦單位彙整各學校報名資料,審查核校報名資格無誤後,完成抽籤前置作業(第 4 梯次僅完成資格核校,不列入抽籤程序)。
 (二)各梯次報名學校倘未達訓額數(含隨隊教師 7 員),由國防部平衡調配,訓額轉供他校抽籤,俾使軍事資源妥適運用。
(三)報名學校總數倘未逾 9 所,經審查確認資格後,即依報名順序排訂營隊梯次,不再辦理抽籤,逕行公告及函文復知教育部及各報名學校。
 四、抽籤作業:
 (一)由國防部安排法制官,秉公平公正原則,訂於 3 月中旬辦理抽籤作業,1、2、3 梯次各錄取 3 所學校(含 110 年保留資格學校,並備取 3 所)。
 (二)抽籤錄取結果,即時公布於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翌日刊載於青年日報,並以電話通知各錄取學校,先行規劃整備;另請各校依活動專業課程講授、研究專文撰寫等事項,完成研習活動手冊(乙式 5 份,併各梯次行前說明會繳交),各校於活動結束至少推薦 1 篇參研心得,投稿青年日報專欄。
 (三)臺北市立大學、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大學、中興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淡江大學等 6 所為 110 年錄取學校,因疫情活動取消辦理,參研資格保留至 111 年實施;另第 4 梯次由教育部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組隊,不開放其他大專院校抽籤。
 (四)各梯次報名學校倘未達訓額數(含隨隊教師 7 員),依前項資格審查作業規定,由國防部平衡調配,訓額轉供他校抽籤,俾使軍事資源妥適運用。
陸、營隊編組:
 依據抽籤錄取結果,邀集各參研學校(單位)召開活動協調會(3 月下旬召開),完成 4 梯次參研營隊編組,第 1 至 3 梯次各由 3 所學校共組營隊,每梯次計教師 3 員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 18員(合計 21 員),第 4 梯次由教育部遴選國內公(私)立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師資,計教師 21 員;另第 1 至 3 梯次由各校隨隊教師擔任正、副領隊(領隊 1 名、副領隊 2 名),第 4 梯次由教育部視遴選資深教師擔任。
柒、活動費用及繳納方式:
 一、參加活動師生,應於報到時繳交膳食(1,128 元)、洗滌(170元)、保險(500 元)等費用,每人合計新臺幣 1,798 元整,並依「國軍各級單位現金會計作業規定」,以保管款科目列帳管理。
 二、保險契約依保險公司實際簽訂內容為主,保險期程自活動報到時起至結束日 2400 時止,合計 9 日。
 三、學員報到後,倘因天候(災害)影響,致活動提前(延遲)返航,依實際天數退還(加收)膳食及保險等費用。
捌、天然災害影響應變:
 一、活動行前,倘遇颱風或海象惡劣不宜航行等天候因素,由國防部調整期程延後實施;活動期間得視況提前或延遲返航,倘取消當月南海偵巡任務,研習活動併同取消辦理。
 二、各參研學校須指派專責聯絡人員,並提供 24 小時聯繫電話,協助家屬緊急狀況處置;另登島當日午、晚餐休息時間,安排學員與家屬聯繫。
玖、一般規定:
 一、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如開放性肺結核等),曾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條所稱之毒品,登艦前經體溫量測,倘有發燒症狀,以及懷孕者,皆不得參加。隱匿不報,於活動期間致生事故者,由參加學員及家長自行負責,報到時倘發現前述病症者,接訓單位逕予退訓。
 二、各梯次報到時間、地點與活動須知,於報名抽籤作業完成後,配合活動協調會召開通知,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並備妥個人隨身物品;另考量艦艇活動安全,請避免穿著裙裝、涼鞋,以輕便褲裝、防滑運動(休閒)鞋為主。
 三、為利活動整備,各報名學校於抽籤活動前 1 週,須輔導營隊加入南沙研習營專屬社群,並鏈結國防部發言人臉書、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等網站,掌握活動最新訊息;另出發前 10 日,各參研學校應完成人員名冊、個人特殊病史及過敏藥物等資料校訂,俾供緊急醫療救護運用。
 四、各梯次研習活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訊息及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規劃辦理。
 五、活動承辦單位及聯繫資料:
 (一)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徐振強上校。 電話:02-85099081、85099083,傳真:02-85099089。 報名通訊地址:10462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409 號(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承辦單位收)。 相關活動訊息及報名表格:逕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網址:https://gpwd.mnd.gov.tw;https:// aode.mnd.gov.tw)。
 (二)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承辦人電話:02-7736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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